此外,參加稻作直接給付的農友,第1期作每公頃可領13,500元獎勵金、第2期作則可以領取1萬元獎勵金,如果又加入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,每期作每公頃另加1,500元獎勵金。若不參加稻作直接給付,農友種稻仍可繳交公糧。
農糧署糧食產業組陳俊宏表示,「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」整合了「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」與「稻米保價收購與直接給付雙軌制」,從1月2日開始開放農友申報,直至2月2日為止。農友若於1994至2003年這10年基期年中的任何一年當期作種稻或契約蔗作有案,或於1994至1996年種植保價收購雜糧或參加「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計畫」轉作休耕有案的農田,可申領轉作、契作獎勵或生產環境維護給付。
至於申領稻作直接給付者,土地須符合公糧稻穀繳售資格,且2013至2015年任一年度當期作申報種稻,包含曾參加小地主大專業農,或參加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經營主體契作收購有案,且確實種稻者,才具備申領資格。種植再生稻者則不得申領。
臺灣雜糧自給率極低,根據2014年統計資料,臺灣年進口雜糧約800萬公噸,國產雜糧僅有50萬公噸,佔進口量6%,且多以初級產品銷售為主。因此「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」推動的目的,是為促進雜糧自給率與活化農地,以提供優惠獎勵金的方式鼓勵農友轉(契)作進口替代作物。
其中,種植硬質玉米、非基改大豆的補貼從舊制的「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」每公頃4萬5千元提高到6萬元。為鼓勵承租農地耕作,符合小地主大專業農資格的大專業農,補助則可達到7萬元。農糧署希望以此配合大糧倉計畫,增加國產雜糧生產,強化產銷供應鏈結,達到2020年雜糧面積10萬公頃的目標,比目前增加3萬公頃。
不過國內雜糧代耕體系仍未健全,合宜品種、栽培技術、農機及產製儲銷設備等都仍有提升推廣的進步空間,農友響應新的轉作、契作獎勵制度意願為何,仍有待觀察。
實行了40幾年的「稻穀保價收購制度」將於2018年全面轉型。過去「稻穀保價收購制度」,常導致農民種稻多繳公糧為主,著重產量,不易提升稻米品質及產業競爭力,因此農糧署自2016年第2期作起,於特定地區試辦「公糧保價收購」與「稻作直接給付」雙軌制度。
有鑑於試辦區超過6成農友願意參加「稻作直接給付」。因此2018年開始,農糧署在全國全面推動雙軌制度,鼓勵農民重質不重量,生產高品質的稻米賣好價錢。
陳俊宏強調,「稻作直接給付」與「稻穀保價收購制度」兩種措施,農民可自由擇一參加。申報稻作直接給付的農友若擔心自行銷售有困難或市場價格不理想,仍可選擇改繳公糧,不領直接給付金,權益不受影響。
歷來社會對「休耕」一詞多有負面觀感,以為「休耕」等同「廢耕」,失去原本「休養及調整耕作」的涵義,因此在今年的計畫中以「生產環境維護」一詞取代。參加的農友可選擇種植田菁、太陽蔴、向日葵或大波斯菊等綠肥景觀作物,或是不種植綠肥,仍須落實翻耕或蓄水等田間管理事務,不得使用除草劑處理。